電話:029-68968050 手機:13991232999
郵箱:fyccsx@126.com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灃惠南路杰座廣場2203
【摘要】
面對全球經濟一體化和社會發展現代化帶來的種種挑戰,首先需要強調的是繼承和保護,包括搶救那些瀕危曲種并促使其復蘇,其次才能去談創新和發展,包括開發和利用。如果不持續不斷地進行新節目的創演積累,曲藝就無法活態傳承,更不能正常發展。我們對于曲藝的科學傳承和有效保護,便只能立足現實,著眼創演。下大力氣完善曲藝的自身業態,提升現有從業者的創演水平,通過實踐層面的節目創演活動,積極開展對于曲藝的傳承保護工作,才是現實而又切合的舉措。于繼承的基礎上創新,在創新的實踐中發展,在發展的過程中保護,在保護的扶持中振興,是曲藝得以活態傳承和科學保護的關鍵。
【關鍵詞】
曲藝;活態傳承;繼承;創新
一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個重要的根本性特征,就是存在及傳承的活態性。這種由存在到傳承的活態性特點,決定了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不可能是保護文物式的靜態收藏與原樣維護,而是要在堅持本體特征,即保持本真特點的前提下,不斷賦予其在現代社會生存發展的合理內涵。通過發掘、激揚和彰顯其在當代人生活中的價值與作用,包括直接服務于當代人的精神與物質生活需求,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在價值轉換與功能提升中,強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身肌體,夯實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當代根基。
曲藝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其作為表演藝術的形態特點,具有十分典型的活態特征。其在當代社會生存和發展的理由與依據,就是通過不斷提供民眾喜聞樂見的精彩節目,提升自身創作和表演,即藝術生產的能力與品質,來展現自己的存在價值,強化自身的存在理由。
這就提醒我們,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過程中,必須要面對創新和發展的問題。而保護傳統藝術的一個重要指標,就是通過對內容與形式的不斷創新,如產品、節目、形態和技巧、方法、手段等的積累與創新,擴大并升華其與當代社會民眾生活的廣泛深刻聯系,推動其在當代社會的健康持續發展。沒有發展的保護,只能說是消極被動的維護,談不上是積極有效的保護;而沒有相應的新產品、新節目、新形式和新技巧、新方法、新手段的積累與創新,就不能說真正有所發展。這就將創新與發展的關系,置于科學積極保護包括曲藝在內的傳統藝術的關鍵地位。在處理創新與發展關系的過程中,一個最為核心的問題,就是如何正確理解并處理好繼承與創新的關系。不創新,無以發展;而不能深刻地繼承傳統并正確地進行創新,所謂的創新就會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就有可能變成緣木求魚、事與愿違。因此,正確理解和運用創新,必須首先要有深刻的繼承,以為有效創新的基礎;同時,必須堅持正確的創新方向,以為科學發展的前提。否則,便不能說是正確地處理好了繼承與創新的關系,也不能科學地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當代保護,即傳承發展。
繼承與創新,保護與發展,從來就不是對立的。而是為了賦予傳統藝術在當代社會的生存與發展權利,于不同的意義層面有關目的與手段以及這些目的與手段從不同角度出發的關聯性表述。在當前的情勢下,面對全球經濟一體化和社會發展現代化帶來的種種挑戰,首先需要強調的是繼承和保護,包括搶救那些瀕危曲種并促使其復蘇,其次才能去談創新和發展,包括開發和利用。所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中,將“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作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基本方針,并在語義關聯的邏輯表達上做了此等鄭重而又明確的順序排列和內涵宣示。
這也告訴我們,在討論并實施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這個話題及工作時,全面準確地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科學內涵,積極穩妥地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有效開展,在包括曲藝在內的傳統藝術保護領域,正確認識創新與發展的關聯,正確處理繼承與創新的關系,對于切實做好活態傳承和科學保護的各項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
環顧當下的曲藝創演即藝術生產狀況,不難發現,除了極少部分曲種有著相應的專業表演團體,亦即藝術生產的專門機構作為傳承和保護的專業依托,絕大部分的曲種由于沒有專業的藝術生產機構,實際上處于自生自滅的自然發展和自流傳承狀態。那些沒有專業藝術生產機構作為傳承發展依托的絕大部分的曲種,如果擁有相應的愛好者并具有一定的社會需求和附加功能,則有可能繼續存活和自然發展,一旦愛好者減少或失去社會的相關需求,就極有可能走向式微而導致消亡。即便是少數擁有專業藝術生產機構的曲種的當代傳承與發展,也面臨不少的困難與問題。除了缺少真正意義上的精品力作,無法很好地滿足廣大群眾的曲藝欣賞需求;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在藝術的創作和表演中,不能很好地處理繼承和創新的關系,無法有效推動藝術自身的革新與發展。
我們知道,曲藝是演員以本色身份采用口頭語言“說唱”敘述的綜合性表演藝術,或者說表演藝術門類。這種演員以本色身份登臺運用口頭語言(非書面語言,方言土語,民族語言)進行“說唱”(或說,或唱,或連說帶唱,或似說似唱)式敘述的表演方式,是曲藝區別于其他任何藝術樣式的本體特征,也是它千百年來在人們的文化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存在理由和價值依歸。但是,當下許多所謂的曲藝創新節目,常常是將“說書”表演“戲劇(小品)化”,將“唱曲”表演“歌舞化”,將“諧趣”表演“雜耍化”。用偏離曲藝本體的所謂“創新”,盲目異化著曲藝本身,也逐漸消弭著自身特性。
比如,一些“說書”(如蘇州彈詞)和“諧趣”(如相聲)類節目的“創新”表演,“戲劇(小品)化”的痕跡十分嚴重,“雜耍性”的手段也穿插過多。本屬第三人稱統領的全知性客觀敘述方式被基本舍棄,語言敘述的說表描摹特色及聯想接受的想象審美優點也被擱置一邊,只剩下“跳入”式第一人稱的摹擬代言或者干脆的“化裝表演”(如有些所謂的“化裝相聲”),變成了“一人扮演”的純粹“獨角(jue)戲”,或者像是基于戲劇或戲曲劇本的“對話客串”。曲藝的本色“敘演”被異化而為戲劇的角色“扮演”。
又如,一些“唱曲”節目的所謂“創新”表演,不僅無端地加入了與自身內容毫無關聯的伴舞表演,造成喧賓奪主的舞臺效果,在曲藝原本是以聽覺為主要接受方式的審美創造中,由于加入了莫名其妙的伴舞成分和無厘頭的視覺動作,沖淡、遮蔽乃至消解著“唱曲”表演的藝術效果;而且一味強調唱腔音樂的花樣翻新,卻不注重曲藝節目自身審美語言性表達的宣敘特質,包括敘唱內容的藝術傳達,讓人分不清這是“唱曲”還是“唱歌”,混淆了曲藝“唱曲”與普通“唱歌”的類型關系,抹殺了自身的特征與特性。
更有甚者,一些團體和個人,誤將一個時期以來走紅熒屏的“小品”,亦即“話劇小品”當作曲藝進行經營,乃至歸入曲藝門類進行行業交流和專業評獎;或將吸納借鑒相聲的語言特點和“包袱”手法創作表演的一些戲劇節目(如“相聲劇”),稱作“曲藝”。這種“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藝術生產實踐,和客觀上“指鹿為馬”的藝術宣傳行為,不但偏離并改變著進行這種所謂“創新”的曲藝表演團體的藝術生產和經營范疇,而且擾亂并破壞著有關曲藝的知識傳播和文化傳承。更為危險和可悲的是,出現這些創演偏誤和認知偏差的團體與個人,或將此類做法作為“創新”的成果加以標榜,或以“見仁見智”的藝術評判作為“托詞”進行諉過,或將藝術屬性常識范疇的糾偏批評貼上“學術爭鳴”的標簽混淆視聽、“渾水摸魚”,以此阻擋業界對其“創新”錯位的是非批評。
凡此種種,表面上看是創新的實踐與探索出現了偏誤和錯位,根源卻在于這些“創新”者對于曲藝的本體特征認識不清、把握不準,對于曲藝與其他藝術樣式的區別與關聯研究不夠、領會不深,對于曲藝的自身傳統繼承得不夠全面和深刻到位。
質言之,如果不持續不斷地進行新節目的創演積累,曲藝就無法活態傳承,更不能正常發展。而如果不能正確地開展曲藝的藝術生產,不能在深刻繼承固有傳統的基礎上進行自身藝術由內容到形式如節目、形態、方法、技巧等的積累和豐富,則對于曲藝的創新,只能說是緣木求魚、南轅北轍,只能形成“生產性破壞”而事與愿違,也無異于自我異化和自我戕殺。
三
之所以出現這樣普遍的偏誤并呈現出繼承不力和創新無由的尷尬,是有一定的社會和歷史原因的。
半個多世紀以來,隨著我國社會結構的巨大變化,曲藝的原有傳承格局和傳承方式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曲藝的傳承傳統也出現了某種斷裂。“跟師三年,朝夕相處”的傳承方式和“師徒相傳,口口相授”的教學模式,隨著現代生活方式和藝術生產方式的變遷,徒有其名,難副其實。而新的適宜現代社會發展需要的現代化曲藝傳承機制,一直沒有健全,更談不上完善。這就使得傳統曲藝在現代社會的傳承與發展,更加面臨著走向萎縮乃至逐步消亡的危險。
換言之,除了極小部分的曲藝品種由于有著專業的表演團體,亦即藝術的生產和經營機構作為傳承的基本依托,絕大多數的曲種在當代社會的傳承與發展,由于固有傳承機制的被打破和現代傳承機制的尚未健全與完善,實際上仍然處于純粹自然和更加自流,亦即自生自滅的生存與發展狀態。
據國家重大科研項目《中國曲藝志》編纂的初步統計,我國古今已知的曲藝品種,約在1000個左右;現在仍然存留的,至少在500個以上。但是,品種數量如此龐大的藝術門類,擁有自己的專業表演團體以為傳承和發展依托的曲種數量,只占大約1/10的比例。絕大多數的曲種發展,基本處于自生自滅的自然狀態,缺少專門化的創演從業人員,缺乏專業性的機構和團體依托,也缺少自身傳承發展的社會生態條件。這使歷史悠久又傳統深厚的傳統曲藝在當代社會的傳承與發展,長期以來處于低水平重復的狀態。加上全球經濟一體化和社會發展現代化的步履不斷加快,包括外來藝術和新興娛樂樣式借助現代化傳播方式的強烈沖擊,使原本屬于最廣大民眾娛樂審美通常手段的曲藝,面臨著較之以往更為嚴峻的生存與發展挑戰。而使這種傳統的藝術形式重新煥發自身的力量,一個非常重要且行之有效的手段和途徑,就是創作和表演更多更好為民眾所喜聞樂見的精彩節目,來贏得觀眾,同時也贏得自身的地位與發展;另外一個最為根本和有效的方式,就是大力借助現代手段開展曲藝的傳承活動,特別是要健全和完善有關曲藝的現代教育體制與教學機制,通過運用全面系統的現代教育手段,來孵化各級各類的曲藝專業人才,提高曲藝的藝術生產水平,提升曲藝文化的傳承和傳播能力。
然而,一個非常嚴峻且不爭的事實是,至今依然擁有著至少500個以上活態曲種的曲藝大國,卻僅僅擁有創建于1962年的“蘇州評彈學校”和創建于1986年的“中國北方曲藝學校”(天津藝術職業學院曲藝系)兩所專科性質的現代教育機構。其所涵蓋的教育教學內容,也不過10來個曲藝品種和創作、表演及伴奏等專業方向。絕大部分曲種的專業人才,特別是曲藝創作和表演等實用型人才的孵化,主要還是依靠個人愛好和專業團體的自行吸納與實踐培養。近年來,盡管國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將“曲藝表演”專業納入專科教育的指導目錄,為相關院校開展曲藝的高等職業教育打開了門戶;一些地方高校也探索進行曲藝的本科教育,并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但因師資及教材相對短缺,成效有限,步履維艱。
與其他許多文藝門類專業教育的蓬勃發展相比,曲藝的藝術教育特別是現代化的學校及其高等教育,本科基本缺失,涵蓋曲種面窄,結構鏈條欠全,布局不甚合理,底子依然很薄,發展相對滯后,嚴重制約和掣肘著專業人才的持續孵化與整個事業的協調發展。而缺乏大面積專科和本科教育環節的專業人才培訓局面,使得絕大多數曲藝專業人才的文化素質和專業起點因之普遍偏低。一些有理想有抱負的專業曲藝創演人員,想通過繼續教育進一步提高和持續“充電”,也因此而“走投無路”。依靠這樣一支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的專業隊伍去傳承和發展曲藝文化,難免存在諸多的缺憾。而作為一種綜合性很強的舞臺表演藝術,曲藝同時又擁有諸如表演、語言、文學、音樂、舞蹈、美術、雜技等的藝術構成要素;行業分工涉及說唱表演、曲本創作、音樂設計、專業伴奏、舞臺美術、排練導演,以及編輯、研究、理論、評論、傳播乃至營銷和管理等方面。這就要求其藝術的專業教育,從曲種、地域、層級布局到專業設置,都要適應整個行業與事業發展的全面需要。而目前的曲藝教育,還不能提供有關曲藝的人才培養、藝術傳承、知識傳播和經營管理等全面發展的現實需要。究其原因,除了曲藝自身的行業傳統未能較好地直接轉型而生成相應現代的教育意識和教育格局,國家有關方面特別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對于曲藝教育的不夠熟悉和關切,也是重要的方面。比如,由于歷史原因,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2011年修訂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中,包括曲藝和雜技在內的一些傳統藝術門類,未被納入“藝術學”的門類學科中;2012年教育部修訂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也沒有將曲藝和雜技等專業列入。帶來的直接影響是,國家層面沒有給予曲藝等以合理發展自身學科的“戶籍”名義和政策理由,曲藝的學科建設無法納入國家總體的相關規劃并予以規范和指導。專門或有志于從事曲藝學習與研究的人才,在這個非常注重學歷和文憑的時代,無法找到正當的發展路徑和評價歸口。曲藝的知識傳播和身份認知,也常常由于沒有相應正規的學科架構作為實施依托,造成諸如由圖書編目到知識傳播再到人才培養等的“認知錯位”和“渠道不暢”,嚴重影響曲藝藝術的持續繁榮與曲藝事業的健康發展。全國從事曲藝的專業人員的文化基礎和基本學歷普遍很低,甚或沒有接受過最為基本的系統專業訓練。特別是在傳統的“師徒關系”被拋棄而現代的藝術傳承機制尚未健全之前,有關曲藝文化的全面深刻傳承,也就無從談起。而在普遍以相應的文憑作為從業入場券的現代社會,曲藝高等教育的普遍缺失,使得即便有人非常熱愛曲藝想去矢志奮斗,也會由于“不得其門而入”而無法圓夢。至于導致出現上述連自身藝術的本體特征都認識不很明確并使創新效果南轅北轍的狀況,同樣不足為怪。
為此,我們對于曲藝的科學傳承和有效保護,便只能立足現實,著眼創演。在現有的社會文化生態條件尚不足以支撐曲藝進行全面系統的現代化教育傳承的情況下,下大力氣完善曲藝的自身業態,提升現有從業者的創演水平,通過實踐層面的節目創演活動,積極開展對于曲藝的傳承保護工作,才是現實而又切合的舉措。在此過程中,于繼承的基礎上創新,在創新的實踐中發展,在發展的過程中保護,在保護的扶持中振興,是曲藝得以活態傳承和科學保護的關鍵。為了實現這種良性的演進循環,一方面要繼續不斷地深入發掘并學習繼承優秀的傳統曲藝節目,另一方面要持續開展優秀新人的培養和優秀新節目的推出;通過彰顯曲藝的藝術魅力拓展生存的空間,也通過大批優秀傳統和新創節目的演出,吸引并培育觀眾土壤。必須要在曲藝行業引導確立文化自信、理論自覺、藝術自豪和美學自尊,在自身藝術的創演實踐中,堅守曲藝的本體特征,維護曲藝的自身特色,強化曲藝的藝術魅力,把握曲藝的發展方向。通過強健曲藝的自身肌體而不是偏離曲藝的本體特征,來科學有效地真正傳承和發展曲藝。同時,吁請國家有關方面特別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通過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學科目錄”及“專業目錄”,從制度層面給予曲藝等民族傳統藝術開展自身藝術文化全面系統和深度傳承的制度依托與政策支持。借助必要的政策手段與有力的制度杠桿,“四兩撥千斤”地扭轉曲藝在當今時代傳承發展的現實困境,破除制約曲藝等民族傳統藝術實現全面系統和深度傳承的體制及機制瓶頸,為切實推進曲藝的傳承保護提供基本條件,為曲藝的當代繁榮與健康發展構筑生態保障。(文章來源:《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2020年 第01期 總第01期)
作者簡介:
吳文科,中國藝術研究院曲藝研究所所長,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曲藝。